经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批准,同意调整我司2路、6路、11路、12路、21路、24路、25路、29路、45路、58路、58A路、62路、63路、高峰35路、402路、404路、407路、460路、461路、463路、490路、495路、901路等23条线路的发班服务标准,调整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