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广州“门前七包”新规定 |
| 发布时间:2007/8/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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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搞好建筑物外力面、天面、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。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、美观,无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拉挂。 2、“车辆修理点、饮食档(店)对门前台阶、空旷地、人行道每天清洗一次;其他商铺每周清洗一次。 3、门前不得停放车辆,不得占道经营、作业和堆放杂物,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。 4、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,文字要规范,无明显陈旧或破损,无错字、缺字。 5、自备垃圾容器,放置在门槛以内,垃圾分类袋装存放。 6、不得乱倒污水,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。 7、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蓬、遮阳布,凡设置檐蓬、遮阳布的,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、统一设置、统一用料,要保持整洁完好,与周边环境相协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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